2010-04-23

利潤

利潤大概是整個現代社會,即資本主義/消費主義的核心。一切(商業)活動必須要有利可圖。這基本上推動了整個現代社會的進步。以利潤為主導的社會,我想是在近二百年左右才開始的吧?而這個模式運行至今天,的確是帶了很多好處給我們。但是經歷了上年的所謂的金融海嘯,我們大概是時候重新審視一下現有的模式了。

有利潤的確是每間公司也希望做到的事,要做到這一點,增加客源和收入,以及控制成本和減少次貨的出現都是重要的。而如果是屬於投資的公司的話,分散風險也是不容忽視的。現在正讀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當中提及到的公正,而「公正就是適中,防止對好處的多佔多得和對壞處的少取少擔。」(<亞里士多德:政治學>,p.25,顏一,秦典華著,顏一譯,昭明出版)在那時他主張由中產階級統治城邦,因為這樣可以「避免富人的暴虐,窮人的貪婪」,達至一個能顧及各方利益的政體。這被視之為公民政體。(這裡的「公民」的定義是較為狹義的,指那些有參與無確定任期的官職的人。以當時的社會來看還算是合理的,當然今天就太過於狹窄)。今天想說的,不是談論這一種政體的好壞,而是從中我看到了有關現代社會的一大缺陷。現代的社會大部份的公司以利潤為先。因為利潤是一間公司長期運作必須要的,利潤是用來作為儲備之後公司運作的前提。但是在謀取利潤的同時,也得注意公正這觀念。現在更多的公司是單純的要求有利潤,而欠缺了對「壞處」的承擔,或是欠缺了對沒有利潤的業務的承擔,這其實也正是近年很多人所提及的公司的社會責任。

一家公司必須要承擔與其規模相稱的社會責任。這是一個理想社會之下應該出現的,因為社會就是一個共同體。一個共同體之中,理應贊及每個個體的利益。現在的社會不是完全欠缺了這種態度,而是對這個態度的不夠重視。當商家只追求利潤而不講承擔時,並美其名為「為股東利益著想」時,就正是欠缺了公正這觀念。而當有很多大規模的公司欠缺公正這觀念時,社會就變得不公正。因為一個社會的運作,很依賴這些大公司以及政府,當這些系統裡的人不公正時,社會就不公正,隨之而來的就是很多對這些不公正不滿的聲音,引起了社會的不安定。

社會公正從來不單只是政府能夠一手處理的問題。當法律的運用趨向費用高昂時,而立法者又是充滿著和不同的商家的利益關係時,要透過法律來維持社會公正其實是不切實際的,尤其當要借法律來作判斷的門檻是如此的高的時候。而且,這裡說的公正是一種心態,難以憑法律去監管。單純的思考利潤,以及如何把風險分散予別人的公司,無疑是能夠帶來利潤,但同時也出現了不公正的情況。

回想起自己對銀行業的不滿,也是源於此。現在的銀行業基本上是以利潤為先,而且,是以金錢生出金錢作為最終目標,同時亦必須要把風險分散到他人身上。這正正就是亞里士多德對公正的定義的相反,它們要的是盡佔好處而不承擔任何壞處。本來的銀行業是作為其他商業融資的機構也無不可。只是進入近二十年左右的銀行業已經變質,過份著重利潤而忽視對風險及其他社會責任作承擔,可以說是走火入魔,難怪金融海嘯爆發以後,那麼多的民眾,尤其在美國,十分不滿華爾街的大銀行。這些背後的一切,關鍵在於對利潤的看法。適中的利潤為健康的,公正的。但是當到了只講利潤不講承擔的時候,就是不公正了。香港同樣面對的是,大商家大財團只看重利潤而不著重對壞處的承擔,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了社會的不公正。接下來要思考的是,如何找到一個能夠公正地發展的模式。現在的模式已知道是不可能在這個一般市民越來越關注社會是否公正的年代中繼續順暢地(或是肆無忌憚地)運作。社會應該著重討論如何達至一個公正的社會,應該更宏觀地看,更高層次地看,而非單純著眼於制度。因為制度由人所運作,有好的制度也不一定有好的運作。我們應當注意的是如何令這個共同體中的個體能夠使現有的制度,或未來的制度中能夠盡善盡美,而非只追求一個理論上完美的制度而不理會使制度實行的關鍵──人。

20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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