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了林奕華的一次演講的筆錄,名為<解說香港流行文化的十大基因>,當中他提出了十個香港流行文化基因如下:
1.金庸
2.王晶
3.香港小姐
4.電視劇文化
5.卡拉ok
6.愛情小說
7.王家衛
8.周星馳
9.商業電台
10. 蘋果日報
十個流行文化基因,實在應該把這做成一本書。我想這基本上可以當作香港近代娛樂流行文化的歷史分析。讀過這演講的筆錄,一下子還沒有完全消化。就先從自己和這十大基因的關係說起好了,交代了自己與香港流行文化的關係再作分析也許讀者看了會更易理解吧。
十者之中,最不熟悉的應該是愛情小說,因為本人年少時少閱讀,基本上愛情小說也不會看。這一方面我就不提出任何意見了。至於其次的,要數商業電台和蘋果日報和我關係不深。我基本上沒有聆聽電台節目的習慣,極其量在中學時期曾有一段時間會收聽<森美移動>以外,其他的電台節目我是完全地沒有接觸的。而蘋果日報嘛,家裡從來就不看這份報紙。但是對這份報章的了解,也不是完全沒有。對於其他的流行文化基因,我極其量也只可以作為一個冷淡的觀眾來提出意見,因為本來我就不是那些追得很貼的人。
先說金庸。我沒有看過全部的金庸著作,我只看過<笑傲江湖><射雕英雄傳><神雕俠侶>(記得的好像就只有這三套),<鹿鼎記>沒有看過原著,電影的版本倒看過一兩次。林奕華對於金庸的著作最感興趣,亦認為最應研究的,是<鹿鼎記>,因為那是「標誌了金庸整個創作生涯當中的一個轉變──不再相信英雄。」,以及「因為金庸非常明白香港文化,所以他用了香港男人作為韋小寶的一個原型。」當然,他也認為金庸前期一點的作品其實很像莎士比亞。
對於這個沒有讀完所有金庸著作的人來說,我不能加上太多的意見。但是對於林奕華所觀察到有關金庸小說中的主角由英雄變成小人物這個轉變,我認為是非常值得去作深入研究的。金庸的小說作為近代香港小說的一個代表,其人物的性格以及故事或多或少反映了讀者,即香港人的心理。其實流行文化本來說是反映一個文化中的人的心理的東西。以這個角度去看金庸,就一定得把他,和其他同時期,或借用他的流行文化一併討論。
二,王晶。小時候甚少上電影院,大抵父母都不是那些愛看電影的人,接觸到王晶的電影可以說是不尋常的少,甚至我可以被質疑是不是香港人,因為我對香港的流行文化的接觸甚至比那些移民外地的香港人還要少。話歸正題,王晶的電影,林認為「他會讓那麼多人認為追女仔是一種精神,而不是一種技倆...是因為他可以讓今天很多的宅男...找到了他們的精神力量」。王晶的<追女仔>系列,以至<賭神>系列,來到90年代的周星馳,當中都反映了這種狀況。而王晶的電影亦常被評為「低俗」。
因此當中其實不講求電影的藝術性,而是作為一種大眾娛樂媒體為目標所創作出來的電影產品。王晶的電影是為娛樂而產生。因此當中的人物必須不以立體呈現。他們必須要是平面的,樣板化的,但是同時又要裝作立體的,讓觀眾可以帶走一種「精神」。情形就好像要把零食當作主食一般。明明必須要以零食──即香口,過癮──為目標,卻又要在裝作可以當成主食一般在餐桌上出現,好讓觀眾覺得吃了不會餓。但零食終究是零食,當觀眾把零食當作主食時,不健康的情況就會慢慢出現。
可以說,王晶的電影的影響力,對於香港的流行文化,以至整個香港文化也有其深遠的影響。但是我們可以把這種影響的責任放在王晶身上嗎?不,因為王晶作為一個編劇或製作人,他是把能賣的橋段都放盡自己的製作當中。作為顧客/受眾,也有責任去選擇。不過,在研究香港的文化時,王晶無疑是一個必要研究的人物,尤其有關香港的性別文化的研究上,他的電影是值得被詳細分析的。
三,香港小姐。林認為香港小姐為香港人打造了一個從前沒有的皇宮,並且影響了女生對自我價值的設定。這一點,是在過去<香港小姐>最興旺的時期埋下的影響。來到今天,香港小姐這四個字是否還能夠站在流行文化的急流之中,大概已有了值得商榷的地方。以今年的香港小姐為例,無論是宣傳,以至傳媒的報導也沒有如十年前一般多,香港小姐從前所帶著一夜成名的夢想,已被更新,門檻更低的「o靚模」所取代。不過,在本質上,它們都是一樣。就是透過達成所謂男性的幻想來獲得名氣。無容置疑的是,在香港的流行文化中,一年一度的香港小姐選舉的確為這二十多年的流行文化,尤其在對女性的自我價值的量度尺度上,留下了深刻的影響。
有關香港小姐,有一點是非常值得我們去思考。選美活動不獨在香港發生,全球性的有環球小姐選舉,而在外國也有無數的選美活動,為什麼獨是香港小姐會對香港造成這麼大的影響?林奕華認為是「讓這個本來沒有王子、公主,沒有 Cinderella 的現實的文化,突然之間打開了一個皇宮」。這一點我認為是值得再詳細地去探討,為什麼在一個講求現實的文化之中,出現一個 Cinderella 會如此受注目,然後成為了香港流行文化的基因之一。更深一層的問題應該是:是什麼讓努力踏實的香港人忽然有了一夜間成為公主的幻想?在七十年代的香港的背景下,是什麼讓香港人,尤其是當時的女性,有了這一種幻想?在那個電視文化才剛剛形成的香港,是什麼令香港小姐令人趨之若鶩?
四,電視劇文化。生於香港的八十年代後期,那是一個吃電視劇奶粉大的年代。只是那時候的電視劇的質素,大抵比不上七十年代。無緣經歷那個新浪潮電視電影的洗禮,可幸九十年代初的電視劇也還尚可。而直至有一段時間,自己搬家後沒有設定好電視天線,有意無意的過了數個月的「無電視」生活(對很多很多很多人來說是不可思議而且不可想像的),間接使我完全放棄了看電視的習慣。
林奕華寫到,早期的香港電視劇,即新浪潮的電視電影,「打開了香港人對現實和幻想中間的那樣一個很大的晦澀地帶的想像」,然後走過了八十年代,變成了「所有有關有錢人關起門來背後的那些生活形態」以及「<大亨>、<變色龍>、<大時代>、<義本無言>,所有這些,都是一個永遠的主題..」有關主題重覆這一點,早陣子和家人談及有關香港的電視劇的時候,也有提及過,究竟無綫的電視劇中,還有哪一個行業是未被套用到那倒模出來的故事大綱之上;而不論甚麼行業的故事,也一定會出現的三角戀,也一定會有人入醫院,也一定會有人死,一定會有...太多太多的,不能盡錄。以至家母也說,無綫的電視劇,基本上是任何人也可以想像到故事情節的發展,是不用「追」每一集,也大概知道發生了甚麼的電視劇。
記得林曾提出過,香港的電視劇更像廣播劇,因為是要切合香港家庭主婦邊煮飯邊收看,又或是全家人一起邊吃飯邊收看。為了方便觀眾去「收看」,故事的情節便不可以太過於複雜。而問題是,究竟是這一種模式塑造了香港的觀眾,還是香港的觀眾塑造了這一種模式?抑或是因為這一種模式能賣錢,所以無綫就沿用這一種模式?
另一個問題,是當互聯網發達的今天,而外地片集也可以透過更多不同的渠道進入香港的今天,香港的電視劇為什麼依然可以有好像屹立不倒的影響力?就連生活習慣也和十年前完全不同的今天,為什麼無綫的電視劇仍然可以依靠那廿年前已定形了的故事大綱?是不是只要不斷有新的無綫小生就可以繼續保持收視呢?論性感或氣質,外國或亞洲有更多更英俊的演員藝人。究竟是什麼令香港的觀眾面對全世界的選擇時,仍然會看重無綫的電視劇?我想這幾個問題是林在該次演講中不及詳述的,或是因聽眾沒有相關背景而沒有提及的。
五,卡拉OK。這一個題目很有趣。自己在中學時期幾乎不會唱卡拉ok,即使聽歌,也只會聽陳奕迅。所接觸到的K歌數量很少,直至大學才比較多去唱k。K歌於我來說,是陌生的。我也只能從我僅有的唱k的經驗,去看這一件事。林對於K歌的看法是,那是用來把愛情上的失敗者變成一種 glamourous 的東西表現出來。因此K歌中都帶著那一種情懷:「把自己的無力感通過這些歌曲發洩」。
另外他亦寫道卡拉OK所追求的,是香港人口中所說的:「中」。就是要歌詞說中唱者的某種情懷。而他認為,卡拉OK的問題在於:「大家都非常非常相信甚至迷信一個東西就是:最好有現成的,不要有自己做的。」當大家都在唱那一句K歌的時候,那一種情懷就變作了一種共通的語言。因為大家都明白那一種情懷。我認為林所想提出的是,這是某程度上危險的。因為當大家都透過同一種K歌去抒發情懷,令到本來每個人可以擁有不同的感情變成了全部人都只擁有同一種情懷。這就會牽涉到有關整個流行文化的功用,以及受眾如何面對流行文化的問題。同時,由於文化和大眾是互動的,卡拉OK所講的情懷,也是不是某程度上反映了大眾的愛情觀?而卡拉OK的文化是不是又不斷地 reinforce 這一種愛情觀,從而形成了一個無間的循環?由此擴大去說,(香港的)流行文化會不會就從此陷入這一種循環之中?
八,周星馳。林奕華寫道周星馳是不少香港男生所希望自己能夠成為的一個人物,以及他和韋小寶的相似之處(至少在他所演的角色當中,大多數都有著韋小寶的影子,以及「周星馳對我來講和香港小姐選美是一樣的,他是一個 cinderella,周星馳就是男孩子中的灰姑娘。」這些種種,都是針對著周星馳的所飾演的角色而言。當然,周星馳的名字,已經和他所飾演的角色掛鈎得很深,他是難以轉型的一個演員。他所代表的,某程度上是香港的無厘頭文化。那是作為一個演員某程度上一種悲哀。
無論如何,周星馳作為香港流行文化的 icon,將會永遠等同於無厘頭文化。大概他之所以會深受歡迎,是和在他出現以前的流行文化有關。由韋小寶的出現,提供了一個破格的反英雄小人物後,再加上許冠文在80年代初期的一系列喜劇,我大膽的猜想,兩者合併起來就形成了周星馳能夠在80-90年代成為香港流行文化一大標誌的原因。這也不得不和王晶拉上關係,有了王晶的電影,使得周星馳成為一個廣受男性認同的角色。我會認為,周星馳是因為有了金庸的韋小寶,以及王晶這兩個基因,從而衍生出來的一個基因。沒有前兩者,就沒有周星馳。
十.蘋果日報。一向不讀蘋果日報的我,是完全不能認同蘋果日報的報導手法以及用字的。而近年因電腦技術而興起的「動新聞」更是教我難以接受。林寫道,蘋果日報把很多很多的 luxury 有關的東西,以便宜的價格帶給了香港的讀者,同時也把小報文化在此發揚光大。以八卦的角度切入所有的新聞,小報的文化不是源於香港,但是在此卻成為了流行文化的十大基因的一個整合。蘋果日報把之前九種的流行文化基因都整合為一,然後基於香港報業的競爭環境,又成功地感染香港其他的報章。我想林在這裡唯一漏掉的是,蘋果日報不再單只是一份報章的名字,它背後代表了整套的概念,而香港的流行文化很大程度上是受蘋果日報所影響,甚至是香港的社會文化也受之影響。香港的報章基本上都是它的分裂體,無可避免地它影響了90年代以後的流行文化,使得香港的流行文化從多元慢慢走向一元化。而這個被視為能賺錢的模式究竟可以運作多久,是不是已經去到了一個無法擺脫的循環,即它塑造了新一代人的價值觀,而新一代人的價值觀又不斷地 reinforce 這一個模式,使得香港的流行文化終於不再進步或進化,停留在這一個情況,就不得而知了。
香港的流行文化還有很多很多不同的基因,我想這十個極其量只會是一個開始。筆者對流行文化的了解其實很膚淺,也無法為十個基因逐一細寫。事實上,這讀後感大有班門弄斧的感覺,沒有詳細的研究也歷練不足以說是評論這十個基因的對與錯。唯一可說,也是和林奕華談過的是,這十點流行文化基因,實在值得花時間人力去做一次全面的研究,只是所需的資源以及心血,應該是難以想像的。大抵林奕華的演講,以及筆者此文,都是為拋磚引玉而已。找來同道中人,也許在將來會有一次全面且詳盡的流行文化研究誕生。
瑋
20100827 擱筆
( 4635 字,前後斷斷續續寫了大概1-2星期?)
2010-08-27
2010-08-26
菲律賓823事件的反思
菲律賓823事件後,彷彿全港的人都感到悲傷。無疑,事件的確令人感到心痛。從事件的發生到現在,網絡上報章上有很多很多的評論和討論,以仇恨性的為多,焦點都集中在討論如果菲律賓的警方處理好一點,事情就不會發展到這個地步。也有一些文章如清泉般提醒大眾不要把此次事件轉為種族歧視的原點。在大眾傳媒中當然沒有太多的激進言論,但是在較易接觸的網絡上,則湧現大量有關是次事件的討論。有些被廣傳,也有一些只屬不實的猜測卻被當作已經証實而流傳。
先說大眾傳媒,連續三天的大篇幅報導,電視新聞的直播重播,不斷地把當晚其實已正值黃金時段直播的畫面重新呈現,以知情權為名美化吸引眼球的手段,並且不斷的重覆把血腥暴力,把菲警的窘態呈現,以推動收視率及銷量。我們都好像已經對此習以為常,甚至會因為這種不斷的重播而不斷地感到悲傷痛苦。娛樂版記者亦重覆把事件訪問各個明星,務求得到他們的表態而再次吸引眼球。傳媒為求報導真相之心可取,但是把事件過份地詳細而且重覆地放大誇大以及煽之以情,則超越了所謂知情權的界線。把悲痛當作一種可以賣錢的產品,而我們作為消費者,買這些產品的同時也把靈魂賣掉。
最叫人無法忍受的是,有報章素以動畫新聞為賣點,以 CG 動畫呈現「現場」的情況並廣為網上流傳。假如兇徒殺人是冷血的話,那麼以想像重新呈現「現場」「實況」並以之為賣點的報刊則是比冷血更冷血。然而全港市民在聲討兇手冷血以及菲警無能之際,卻沒有半個質疑這種以電腦動畫呈現想像出來的「現場」的手法,沒有半點質疑報刊以過份血腥的篇幅報導事件,沒有半點質疑我們是否都只是在消費別人的痛苦。這一點教我感到反胃,感到厭惡。
其次,事件發生後,Facebook照例會有哀悼群組。本來這類的群組作為一種哀悼死者的紀念並無不可。只是,當這上群組以核子分裂的方式暴增時,作為用戶,作為一個會思考的人,就不禁懷疑這種做法是不是恰當。當你發現你的面書上有超過半版的news feed 是同一個人在加入多於一個有關這事件的默哀群組,然後又有那些怒罵菲警的群組時,你會懷疑或思考,究竟他/她是真心的同情,真心的悲痛,還是純粹在「表態」?當同情變作一種「表態」,當加入群組變成一種自我表態時,感情的真實程度就會受到質疑。
其三,種族言論。事件發生後,網絡上就湧現大量批評菲警的言論。無疑他們的行動的確教人失望,甚至感到憤怒。沒有看直播的我,上網找尋片段看了也難以冷靜下來。甚至也在面書上說過對於菲警聲稱他們擊斃兇徒提出懷疑。至少,我還沒有去到仇恨的地步。本港某大論壇上的帖子,以及筆者的面書上的 news feed,卻充斥著仇及恨。甚至,出現了對菲律賓人的空泛的評價。這一點的確要留意,港人慘死異鄉,菲警也許難辭其疚,但是該國人民無辜受到港人仇恨,卻是港人之錯。我們可以對事件感到憤怒,但是不可以讓憤怒掩蓋一切。這一點已有很多文章點評過,不再詳述。
四,「抽水」言論。這是令一個充斥於網絡的現象,以是次事件來作甚麼潮語,或作其他抽水言論,實為對死者不太尊重。網上見一陶傑的文章數(陶傑:日落海灣),就更為令人不齒。全文的意義為何目的為何?提出似是而非的道理,然後提出不可能的建議,提出一些陰謀論,然後又對死者親屬表示同情。全文欠缺反思,純為吸引眼球之用,究竟他想表達的是什麼?類似的抽水言論,也許在網上也不難找到。這些言論早已超越了同情的界線,是純粹作者為吸引注意而做的行為,是透過運用別人的悲劇,來達到自己那些希望被注視的欲望,這種行為,與那天在菲律賓拍團體照的群眾又有何分別?只是前者比較間接,後者則因地理方便而直接地紀錄而已。
是次事件,我看到了太多太多現代社會,尤其是香港,存在的問題,對於接連三天不斷的被媒體轟炸,被facebook 的 news feed 轟炸,真的感到太疲累,太失望,太厭倦。一個把情感當作消費品消費的社會,可以指責兇徒冷血的同時,又冷血地消費著悲劇,這一刻我已無法判斷,我看到的情感是真實還是一種表態,我看到的報導是為知情權還是為銷量,我看到的討論是出於同情還是為了吸引眼球。
難道我們都不明白,默哀是需要沉默的,無聲的抗議是最有力的?
瑋
20100826
先說大眾傳媒,連續三天的大篇幅報導,電視新聞的直播重播,不斷地把當晚其實已正值黃金時段直播的畫面重新呈現,以知情權為名美化吸引眼球的手段,並且不斷的重覆把血腥暴力,把菲警的窘態呈現,以推動收視率及銷量。我們都好像已經對此習以為常,甚至會因為這種不斷的重播而不斷地感到悲傷痛苦。娛樂版記者亦重覆把事件訪問各個明星,務求得到他們的表態而再次吸引眼球。傳媒為求報導真相之心可取,但是把事件過份地詳細而且重覆地放大誇大以及煽之以情,則超越了所謂知情權的界線。把悲痛當作一種可以賣錢的產品,而我們作為消費者,買這些產品的同時也把靈魂賣掉。
最叫人無法忍受的是,有報章素以動畫新聞為賣點,以 CG 動畫呈現「現場」的情況並廣為網上流傳。假如兇徒殺人是冷血的話,那麼以想像重新呈現「現場」「實況」並以之為賣點的報刊則是比冷血更冷血。然而全港市民在聲討兇手冷血以及菲警無能之際,卻沒有半個質疑這種以電腦動畫呈現想像出來的「現場」的手法,沒有半點質疑報刊以過份血腥的篇幅報導事件,沒有半點質疑我們是否都只是在消費別人的痛苦。這一點教我感到反胃,感到厭惡。
其次,事件發生後,Facebook照例會有哀悼群組。本來這類的群組作為一種哀悼死者的紀念並無不可。只是,當這上群組以核子分裂的方式暴增時,作為用戶,作為一個會思考的人,就不禁懷疑這種做法是不是恰當。當你發現你的面書上有超過半版的news feed 是同一個人在加入多於一個有關這事件的默哀群組,然後又有那些怒罵菲警的群組時,你會懷疑或思考,究竟他/她是真心的同情,真心的悲痛,還是純粹在「表態」?當同情變作一種「表態」,當加入群組變成一種自我表態時,感情的真實程度就會受到質疑。
其三,種族言論。事件發生後,網絡上就湧現大量批評菲警的言論。無疑他們的行動的確教人失望,甚至感到憤怒。沒有看直播的我,上網找尋片段看了也難以冷靜下來。甚至也在面書上說過對於菲警聲稱他們擊斃兇徒提出懷疑。至少,我還沒有去到仇恨的地步。本港某大論壇上的帖子,以及筆者的面書上的 news feed,卻充斥著仇及恨。甚至,出現了對菲律賓人的空泛的評價。這一點的確要留意,港人慘死異鄉,菲警也許難辭其疚,但是該國人民無辜受到港人仇恨,卻是港人之錯。我們可以對事件感到憤怒,但是不可以讓憤怒掩蓋一切。這一點已有很多文章點評過,不再詳述。
四,「抽水」言論。這是令一個充斥於網絡的現象,以是次事件來作甚麼潮語,或作其他抽水言論,實為對死者不太尊重。網上見一陶傑的文章數(陶傑:日落海灣),就更為令人不齒。全文的意義為何目的為何?提出似是而非的道理,然後提出不可能的建議,提出一些陰謀論,然後又對死者親屬表示同情。全文欠缺反思,純為吸引眼球之用,究竟他想表達的是什麼?類似的抽水言論,也許在網上也不難找到。這些言論早已超越了同情的界線,是純粹作者為吸引注意而做的行為,是透過運用別人的悲劇,來達到自己那些希望被注視的欲望,這種行為,與那天在菲律賓拍團體照的群眾又有何分別?只是前者比較間接,後者則因地理方便而直接地紀錄而已。
是次事件,我看到了太多太多現代社會,尤其是香港,存在的問題,對於接連三天不斷的被媒體轟炸,被facebook 的 news feed 轟炸,真的感到太疲累,太失望,太厭倦。一個把情感當作消費品消費的社會,可以指責兇徒冷血的同時,又冷血地消費著悲劇,這一刻我已無法判斷,我看到的情感是真實還是一種表態,我看到的報導是為知情權還是為銷量,我看到的討論是出於同情還是為了吸引眼球。
難道我們都不明白,默哀是需要沉默的,無聲的抗議是最有力的?
瑋
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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