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6

實驗文字六十四

不斷的打轉,迴旋
循環。
終點也是起點
已經無法被追溯的源頭,因此
沒有起點也沒有終點

不,只是源頭被掩埋了

沒法被滿足,一個惡夢。
也是一個美夢
時間沒有流逝
一切卻都被吞噬

不,是我們自己吞噬了自己


20101006

記消費主義社會的一面

2010-10-05

有關 public space 二

在第一篇談有關 public space 的文章中,我批評香港人的不主動是導致我們 public space 減少的原因之一,並指出指責公共空間被菲傭等佔用一說實在有欠水準。而此文則要還港人一口氣,並給大家一個更全面的,有關香港的公共空間的概念。

上 文的重點放在 Henri Lefebvre 中那個空間三元論中的空間實踐(spatial practice)一環,其實spatial practice 也被稱為 perceived space。因為這是有關空間的實踐是否被看見的。換過說法,就是我們如何看一個空間會影響我們如何運用那一個空間。因此,塑造 social space 的這種力量,也就是關乎我們如何去看 (perceive) 一個空間。

那我們如何看一個空間,除了我們有主 動權以及,空間如何被呈現也會影響著。城市的空間往往是一種 representation,是有權力者呈現他們對空間的規劃的地方,因此大部份都 social space 都是被 representations of space 這一種力量所支配著。而 spatial practice 有時候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唯有屈從其下。Representation of space 也被稱為 conceived space,因為這是關係到權力者如何想像/創造/規劃空間。

但我們一定要謹記,切勿把 representations of space 妖魔化了。 Lefebvre 在設定這個三元論時雖有提到, representation of space 是有著主導的地位,但是不代表這種力量是壞的。只要 representation of space 這力量背後有著一個以人為本,平衡到各方的規劃時,那麼 social space 的塑造是不會有問題的。問題只會出現於當 representation of space 沒有一個優良的意識形態時。而香港的情況就是後者。

問題出現於何時呢? 或許有人會認為是特區政府等的問題,其實在早在殖民統治期間,已埋下這伏線。因為殖民統治期間,香港的土地被視作 commodities 而非空間來發展。因此,發展商在發展空間時考量的不是空間的運用是否切合當地市民的生活,而是如何謀取最大利益。巨型的住宅商場的混合體,如沙田新城市廣 場,早在80 年代至 90 年代出現。封閉且有冷氣的空間,加上無數的天橋網絡連接鄰近商場住宅,扼殺街道以及摧毀街道景觀,不只是特區政府的錯,港英政府的高地價政策也出了一分 力。如果在討論香港的空間發展時要記特區政府一個小過的話,那麼港英政府也得記上一個大過。

當然,消費主義的興起也直接影 響到空間的運用方式。由於消費主義能夠自我製造新的需求,因此必然地成為發展商的美夢:更多的商場去推動消費主義,把它們都變成搖錢樹。傳統的消費模式被 取代以後,representation of space 就有著更dominant 的地位。

說到底,即使 social space 的塑造很大程度上由 representation of space 來決定,但是作為 consumer / citizen / space users ,我們還是有一定程度的責任。假使我們會問問題,會意識到如何運用空間是一個屬於我們應該問的問題,也是我們應有的權利和責任的話,我們應該早就會對此表 達意見,並參與塑造空間。但是我們(以及我們的上一代)也沒有這樣做。維持著空間三元論中三種力量的平衡的,包括了我們每一個市民,在那天我們決定不就這 些事情發聲,不為塑造空間負責的同時,representation of space 就自然地會把我們放棄了的權利侵蝕。

因 此,我們在指責 representation of space -- 即政府/發展商 -- 的同時,那些指責其實也指向了自己:因為當日我們放棄維護這些權力,今天我們就要面對這個惡果。希望各位在婉惜 public space 日漸稀少的同時,把嘆息的力轉化為對抗的力量。對抗者,不一定說是要搶鐵馬,怒罵高官和奸商;對抗者,可以是主動構成一種新的 spatial practice;可以是透過改變消費模式來迫使 representation of space 要轉向;可以是令更多人提高空間意識等等。

有關public space / social space 的暫時就寫到這裡。當中有很多很多是馬國明在課堂上的討論。上他的課實在是一個很好的決定!


20101004

2010-10-03

公共空間 public space

我總是關注著 public space 這個題目。由 Park(ing) Day 到讀的科目也是有關 public space。在大學中,有很多來自香港的學生認為,香港的公共空間很少,而且都是被 "domestic helper, commercial promotion" 等等用掉,香港人根本不能夠享用公共空間。

對於這一種看法,很抱歉,我是不敢苟同。把香港的公共空 間的不足,和家傭在週日的所謂佔據公共空間是一個非常沒有水準的看法。公共空間者,屬於公共也。而這種排除家傭作為「公共」的一份子的行為,充分表現出香 港人的歧視心態。同時,我也十分質疑,就算香港有無限的公共空間,也不見得香港的市民都一定會好好運用。我們太忙於逛商場,忙於蜂擁地到知名食店排隊,忙 於唱K,就算有公共空間,也沒有「時間」去善用。

空間的運用,對於香港人來說是不應該是一件陌生的事物。七、八十年代的香 港人,由於居住環境狹窄的關係,很會善用空間。而公共空間的運用,也較多姿多采。公園不需要有任何的界線,只要是在樓下的一片空地,對於小孩來說就是一個 公園,成年人也可隨意休憩。無可否認,造成我們越來越不能善用空間的,非政府以及發展商莫屬。這是有關於空間的運用的權力競爭。政府/發展商有權塑造空 間,他們決定了一切的佈局,空間的間格,而背後一定帶有某種計劃。(這當然反映了他們所抱有的哲學/思考模式)。在 social space 的討論中, Henri Lefebvre 把這種力量稱為 Representations of Space

而空間如 何被運用,同樣也取決於一般公眾如何使用空間。而使用空間的,是我們日常生活的所有常規的活動,不論是生產還是休憩,我們如何使用一個空間也會塑造一個怎 樣的空間。舉例說,本來沒有路的一些草地,會因為我們覺得這個路線走得比較快,而形成了一條路。Lefebvre 把之稱為 spatial practice

第三種 Lefebvre 提出的,塑造 social space 的力量,是有關公民抗爭的,名為 representational space,此文不作詳述,例子就有皇后碼頭/天星碼頭。

Public space 其實我認為是一種 social space,而這很取決於我們如何去塑造空間。在投訴或指責家傭週日把公共空間佔據的各位,其實又有沒有參與塑造空間?還是我們都只是愛理不理,但是又看 不過那些家傭比我們更主動的塑造空間?在談公共空間的時候,我們第一件事要問的是,我們有否意識到我們有塑造空間的權力,而我們又有沒有善用這一種權力?

其實有沒有想像過,家傭們其實就是給我們做出一個示範:空間是可以被塑造的,是我們可以主動地運用的。而我們卻反而指責他們「佔據」公共空間。難道我們對於空間的認知,真的落後到一個如此不堪的地步?難怪政府/發展商可以為所欲為了。


20101003

Modernity 現代性

最近都在讀有關 modernity.不論是馬國明有關城市景觀的課,還是主科 Visual Culture theory 的課,都跟 modernity 有關係。

Modernity (現代性) 從來不是一樣簡單的東西,它跟現代化 (Modernization)不同。現代化指的大概是一個社會的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過程。Modernity 指的,卻更為複雜。

從Wikipedia 看到了 Anthony Giddens 有關 modernity 的簡短定義,(節錄自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Modernity)

"...a shorthand term for modern society, or industrial civilization. Portrayed in more detail, it is associated with (1) a certain set of attitudes towards the world, the idea of the world as open to transformation, by human intervention; (2) a complex of economic institutions, especially industrial production and a market economy; (3) a certain range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 including the nation-state and mass democracy. Largely as a result of these characteristics, modernity is vastly more dynamic than any previous type of social order. It is a society—more technically, a complex of institutions—which, unlike any preceding culture, lives in the future, rather than the past (Giddens 1998, 94)."

(雖然一般來說都不會用 wikipedia, 但是這一篇的source 應該很 reliable.)

其 中,(1) 所說的,是有關一個社會對於世界的看法以及態度能否開放地改變,而改變的源頭是來自人的。和我之前在某次的討論中,所提到的,modernity 就是一種有關我們如何去看待 tradition 以及我們如何 react to it 有點相似。在我看來,現代性一定得和傳統某程度上對立,否則我們根本不能比較出來。而這裡所說的傳統,並不是意指我們一定得對抗一切具有傳統的事物,如廟 會/粵劇/宗教儀式等等;傳統在這裡有著更形而上的定義:它是一種思考的模式,一種世界觀,一種無形的但又影響著人的東西。

傳統的思考模式,不論是東西方,也強調某程度的服從,這一種服從是沒有經過思考的,而在權力關係上,服從者往往是處於弱勢的。這一種體系是難以被改變的,亦 即是,this idea of the world is not open to transformation。那時候的人認知的世界就是當權者就是當權者而不太會受到任何的質疑/考驗;即使是改朝換代,人們所推翻的,並不是這一種對 世界及社會體系的認知,改變的也不是這一種體系的權力關係,而是權力轉手而已。

現代性(在理想的情況下)剛好相反,人對於 社會體系的權力關係總帶有善意的質疑,因此我們會透過很多不同的方法表達出這種意見,制度不再是能夠像傳統社會般沿用百年以上,而是被不斷的改造 (transform),權力關係不再是如傳統般的只有上而下,弱勢者也可以有某種影響到在上者的力量(縱使是非常有限)。現代性的社會,是一種被 destabilize 但是又維持著某種 equilibrium 的社會。

因此如 Giddens 所說。 Modernity 所指涉的現代社會,"is a society.... lives in the future, rather than the past." 而傳統社會就剛好相反,是一個 live in the past 的社會,因為它必須透過那個過去來維持社會的體系穩定。

把這一種 modernity 的概念帶到香港,就會看到香港其實是如何 traditional 的一個社會體系。即使是帶著一點 modernity 的痕跡,但是整個氛圍還是傾向於傳統多於現代性。

因此,說香港是一個沒有現代性的現代社會,並不為過。關鍵在於我們如何了解何謂現代性。


201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