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7


我們一生中說多少次謊?說謊在人生中無可避免。而似乎,謊言也是構成社會的重要一環。當某某開始說謊以後,另一個某某又會以謊言回應。這樣我想起了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的短篇故事《黑羊》(Black Sheep)。故事是說在一個以偷竊為正常的地方,不知為何出現了一位老實人不偷不搶,破壞了整個社會的秩序(原有的秩序為:人人皆偷,所以沒有所謂貧或富),因而導致了貧富的出現。在《黑羊》中,一位誠實人的出現癱瘓了社會。而在思考社會由謊言所構成並依賴謊言使其得以順利運作後,我想到的竟與這個故事極為相似,那一刻我在想的是:如何以一句真話癱瘓社會?

以一句真話來癱瘓社會,那又是何其荒誕的事。偏偏卡爾維諾透過了故事的設定達到了。他的故事,以及有關謊言又讓我想起了一個「赤」字。那就是赤子之心、赤裸、赤貧的「赤」。「赤」既有裸露的意思,也有空無的意思。赤子之心是指人的心如嬰兒般純潔的心境。當然,嬰兒--在此我更喜歡以英或法文的 infant / enfant 來表達,因為Infant / Enfant 所指的不單是嬰兒,而是年幼的兒童。年幼的兒童沒有所謂真與假的區分,所以一切對他們來說都是真的。赤子之心所指的就是如此。沒有造作且沒有虛假的表面。當然這種「真」在中文裡頭,「赤」字開首的其他詞彙卻不禁教人感到大概「真」的下場不過如此。「赤貧」是其一。就連「赤裸」也帶著一點點嘲諷的味道:沒有虛假的東西,就等同赤裸裸的面對世界。

不過,在這個謊言建立的社會中,假如我能夠的話,我倒很想想出一句能夠癱瘓社會運作的真話。這樣震撼的一句話,大概主題必定圍繞的,是「靈魂」二字吧?

20110827
(634 字)

2011-08-25


買是現代社會的建構法則。在從前,買賣只是一種交易有餘的物資的活動。慢慢的,卻成為了現代社會的基石。不過今天我無意以甚麼馬克思與資本主義等的角度去看。反而,我想更單純地從「買」這個活動中出發。
買東西有買東西的學問。第一,它牽涉到有關價值的問題。在買的時候,我們會想值這個價錢嗎?在大部份的情況下,我們是知道買的東西的價值與標價是有距離的。那不然就沒有人會賣吧?即使在減價促銷的情況下,賣方也甚少以成本價出售的。也因如此,但凡我們買,我們就不是在做一個數學式的計算。買,往往牽涉大量的心理活動。在買一樣東西時,我們除考慮物件本身的價值外,更多時候更大部份是心理上的價值。這也是為什麼廣告變得風行的原因。

不過,買的背後除了反映有關價值的心理活動以外,其實還有更多被忽略了的特質。無疑買東西時我們會想這件物件是否值得,但考慮的角度往往以物件整個作為整體來思考。不過世界並不是如此簡單的一個整體。那又是某種的惰性。在不久的從前,社會沒有那樣的發達的時候,買東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往往我們會考慮是否有其他方法,在不用購買新的東西的情況下達到同樣的效果。這樣的心理活動就多層次得多。因為它要求我們思考,在本身擁有的資源當中能否達到同樣的結果。那不代表那個年代沒有欲望,只是當時我們面對的,不是簡單的「買與不買」的決定,而是更複雜的心理活動。

可是「買與不買」相對來說簡單得多,而且在社會經濟上也有益無害,因此買就成為了現代社會的建構法則。但買並不等同於建立。買是一種平面的活動,它只是一個決定,即使這個決定本身充滿學問,它到最後還是被困於「買與不買」的平面之中。當一個社會由這種平面的決策方式建立時,它註定只會是平面的社會。這也是為什麼現代社會的政府、人好像越來越難以解決問題。因為買這種行動不會訓練我們更立體地看問題,而是在現有的產品當中尋找最合適的一件選購。

這也許就是為什麼我們看到了越來越平面的社會,因它只掙扎於是否「購買」某種制度(這裡不得不佩服香港人的口語「Buy 唔 Buy 」)。

20110825 (837 字)

2011-08-24


因工作關係,加上住得比較遠,我偶爾會在午夜時分才坐一個小時左右的車回家。帶著有點疲倦的身體,精神上卻剛巧相反。在午夜的車程裡,我總喜歡看那正準備沉睡的城市。即使香港是一個不夜城,晚上總帶著一種不同氣氛。

記得在小時候(大概7-8歲時吧)有幸有不少機會乘私家車回家。(那時候我也是住在同一區)在夜裡乘車時看著那橙色的街燈,我已經會思考「失去」。也許是如此,街燈的顏色總給我一種悲哀的感覺。怎樣也好,夜間總給我一種思考的空間。這又或許和夜晚的意義有點關係。假如日是人的活動的時間,那麼夜晚就是一種停下來回想一切的時間。

要停下來回想或反省自己,先得要獨處。往往在工作以後,有了這一個小時的車程,戴上了耳機,看著窗外城市的景色,就有了一個和自己內心對話的機會。然後我大概開始明白,有些時候晚上總給人一種憂鬱的孤獨感,是因為人一直以來在晚上都是較少有和他人互動的/社交的。這在今天,尤其是香港,是很匪夷所思的。在現代社會中,燈火通明的晚上才是社交活動的開始,當然一般來說去到午夜左右就要回復獨處。

但在網絡時代當中,又有誰可真正的獨處?而無法獨處又如何與自己對話?從前的人因溝通的渠道較少而多了獨處的時間,因而更能面對自己,建立自我,處理內在的焦慮。相反,在這個 I 世代 - I 代表的,是 Internet,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iPhone… 一切和資訊有關的東西-卻是最難有 I – 自我 – 的世代。那的確十分諷刺:在 I 世代中卻無法有 I 。原因倒非常簡單,因為溝通的便利使得我們幾乎無時無刻都處於一個社交中的狀態。假如日間是社交的時間,那麼(從前的)社會的結構則有晚上作為人把自己從社會中抽離獨處以調整自己的時間。而在社交網絡風行的年代,我們則需要把面具幾乎二十四小時的戴上,甚至於應該說,在晚上處理社交網絡的時候,還得戴多一個不同的面具,以吸引收視,娛樂大家。

也許如此,我有時候倒慶幸自己住得遠,回家的路上總有一點時間把自己從社會中抽離,靜靜的面對自我。對於夜,我幾乎從不覺得所謂的孤獨。小時候覺得街燈的顏色帶著一點慘淡,長大了卻蠻享受這種帶著一點 nostalgia (懷舊)的色彩。

20110824

2011-08-22

不太記得自己有否談過「寫」這個題目。自己曾在去年一天寫一篇文章以鍛鍊文筆,自此寫作的字數就有增無減。但慢慢覺得,寫得多不等於寫得好,因而就慢慢減少了寫作。當然,減少了的後果就是慢慢沒有再定期的寫。

對我來說,寫作就如一種運動。它需要不斷的鍛鍊,才可寫得順暢。想起了去年的練習,沒有任何人的督促下單靠的自己鞭策,寫了兩個月才停下來。那時候最痛苦的卻不是寫,而是找題目寫。每每有了題目就寫上六七百字,才發現自己是蠻「長氣」的。當然,我總以為一篇文章要說到甚麼,最少也要有這樣的字數。隔了許久沒有給自己的寫作功課,只有零零碎碎的文章。突然發現自己的寫作運動神經生硬了許多。這也許是自己對自己的文字要求高了有關吧?有不知多少的意念想好了,寫到一半又覺得不好,是寫得不好也是意念不夠完整。因此就沒有完成它們,原因是對我來說,不太完整的文章倒不如不要發表。當然,以上指的是那些比較帶評論性的文章了。

另一種會寫的,是曾經有一段時間也是幾乎每天寫的「實驗文字」。那些比較碎片式的文字,後來才得知原來羅蘭巴特曾有一本未完成的著作,是以日記及極零碎的片段所組成。那時候我所想的實驗文字,更像一次給自己的文字遊戲。因為那兩個月以來都以散文評論為主的寫作,需要的是組織想法並把它們有條理地排好。實驗文字寫的,卻可以更隨心隨意。(當然,那也是因為自己有點懶惰了吧?)

怎樣也好,來到了二零一一年,寫作的次數少了很多。只是偶爾真的下決心,寫了一些電影觀後感,一些時事的想法,以及一些自己很想寫的問題。不過最近工作關係,又要寫一些東西。而突然發現,原來自己的寫作力退步了很多,無法很精要地表達一些事情。想著想著,也許也是時候在最忙最忙的九、十月,給自己來一點挑戰。是以,這次定下的功課更嚴格更多限制:單字為題,五百字起,千字為限。最理想當然是每天一篇,不過有時工作關係,就稍稍容許自己少一點吧,一星期最少四篇。

我想,這一次的難度在於兩點:單字為題和千字為限。且看我三十篇後是否有進步吧!

20110822


後記:原來自己去年的7 月真的有一篇是同樣的題目「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