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8

洩憤

政府搞一個青年峰會,有青年因不滿政策而擲鞋洩憤,而原因是單純的要唐年英感尷尬。跟朋友談過這件事,他認為其實這種行為只不過是找一個對象作標靶,對個人,對社會也沒有幫助,而且事情不會是簡單得可以只怪責一個人。我想著既然那人單純地是為了洩憤,大概沒有想那麼多吧?一時意氣用事可會導致自己被找到了入罪之名,何其不值。

其實要洩憤或是宣洩情感也有很多方法,而且有不少方法是更有效,更有影響力的吧。舉例說,既然認為這個峰會是做騷,很假的話,何不以很假很假,假得一看就知道是做戲的九流演技,去扮得很興高采烈,很投入很興奮很開心,像慶祝一些甚麼一般地回應官員的演講或答話?這樣的觀眾反應,你叫他們該如何反應?他們不可再說「尊重不同意見」這種十分官腔的答覆吧?而又不能夠為這種明知是九流演技的「假高潮」而感到高興,這種才是難以應付的觀眾反應。作為這些扮演假高潮的演員,更可以說是因為政府的青年峰會是假的,而明正言順以假興奮假投入來回應。而會後更應召開記者會,闡釋會上的假興奮所想表達的想法。

每個人都應對現有體制有一點的憤怒,才可以把一個體制推向完善。那種憤怒卻不應一次過地宣洩掉;無疑那一刻的擲鞋是很痛快,心情很舒暢,但是那並非可以解決長遠問題的方法。把那些怒氣轉化為動力,去做一些可以影響到更多人去了解事情,去了解你的想法,才可一步一步地推動整個體制。那是一種受控制的,但是不斷地宣洩著的情感和理性的混合物。

一刻得痛快可能換來的代價太大,我相信這其實是很多人也知道的道理,或許我們就是有一種敵不過那種衝動的天性。但是在這一個年代,這一個越來越複雜,越來越多計算,而且越來越喜歡以標籤來把人分類的年代,在關注社會議題上真的不得不小心,不要讓一刻的衝動把自己,甚至是別人十年的功夫毀於一旦。

201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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